內地新規七不得考記者牌 涵違紀不良行為 7月實施不涉境外業者

【中华】全國記者資格考試新規今年7月施行,國家新聞出版署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兩部門提出,7種情形不得報名參加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包括有受黨紀處分期限未滿、有新聞採編不良從業行為記錄者。考試面向已入職從業人員,合格可由所在新聞單位為其申領新聞記者證,凡內地新聞單位從事新聞採編工作的人員,應當參加考試並取得證件。相關負責人表示,規章不適用於國外及港澳台媒體從業者。

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昨日(10日)發布《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辦法》和《新聞記者職業資格考試實施細則》,考試辦法規定7類不得報名參加考試的情形,有其中任一情形者,已辦理手續者報名無效、已參加考試者成績無效。細則指出,國家新聞出版署建立新聞記者職業資格數據庫和誠信檔案,將參加考試合格人員及違規人員有關信息錄入,為管理部門提供線上查詢服務。

過往僅受刑罰遭黨紀處分禁考

7類情形包括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受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被列入新聞採編不良從業行為記錄並在限業期限內、偽造學歷工作資歷證明、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並納入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國家新聞出版署及人社部規定的其他情形。翻查過往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資格考試辦法,僅規定因故意犯罪受過刑罰、受過黨紀政紀開除處分2類情形不得考試。

專家稱非打壓 業界:就是表個忠

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新聞與傳播系退休教授展江對本報表示,7類情形未出現如「違反宣傳紀律、不聽宣傳指令」等明顯政治性語言,認為如今內地媒體亂象頻出,新規是為鞏固行業規範,並非對媒體打壓。多名內地媒體記者稱,不擔心新規對自身產生影響,認為已通過考試的記者不需重考。有地方黨媒記者透露,報社亦有無證記者,「考試很簡單,就是表個忠」。

按照新規,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2023年度擬於11月舉行,全國統一評卷,從業者須在兩個考試年度內完成「新聞基礎知識」和「新聞採編實務」2個科目考試並合格,才能獲得從業資格,亦是進一步申請記者證的前提。新規生效前已獲官媒認定從業資格或持有記者證,視為通過資格考試。截至2021年12月,內地共有19.4萬名記者持有效新聞記者證。記者證每年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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